这是我将广东话转书面语,再修订加写内容的贴文。
我的名字叫思琳,在屯门一间Band1女校读中五。由于读女校的关係,加上自己本身性格比较内向,一心只寄情于课本上,所以17岁的我从未试过拍拖,甚至连单独和男仔出外行街也未试过,只会与几个较要好的女同学间中相约到图书馆或自修室。
我的班中有一个同学叫嘉仪,由读小学时我们便已经是同学,加上大家都了往在同一公共屋村,所以在初中时大家的关係十分要好;但后来我发觉她开始无心向学,放学后常常和区内的飞仔到处流连,有一次更被我见到她在公园抽烟之后,我便已经尽量疏远她。
有一天,当我放学经过区内一个屋村公园时,看到有三个飞仔正围着嘉仪。
其中一个从后扯着她的头髮,有另一个在她的面前不停用手指着她的面,用粗口骂她,不一会更掴了她数下耳光;当时我随即想上前劝止但又下敢;刚巧我看见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警察经过,于是我便跑向他求助。
那个警察叫我带他到事发地点,我便立即带他往嘉仪那里去;当我们看到他们时,那个掴打嘉仪的恶少年仍在用粗口不停骂她;警察便上前喝止,向那个恶少年说:「有人报案话见到你打人,对不对?」
那个恶少年从容地答:「阿Sir,报案话我打了谁呀?」
警察便转向嘉仪问:「小姐,刚才是否有人打过你?」
谁知嘉仪却知吾以对,徐徐地答:「阿Sir,无人打过我…」
之后那三个恶少年的态度便更加嚣张,警察也无可奈何,告诫他们一顿便叫他们先行离开。
他们离开时那个掴打嘉仪的恶少年仍不时回头瞪着我,待他们离开后,警察亦叫我和嘉仪早点回家去。回家路上,我问嘉仪究竟发生什么事。
她诉说打她的那个恶少年叫阿龙,大概两个月前在卡拉OK结识的,最初他时常请她吃喝玩乐,她也不以为然应约;但之后当她知道原来阿龙是在元朗一间色情公寓做睇场,便想跟他划清界线;可是阿龙仍死心不息,时常骚扰她,在屋企楼下等她放学回家,又说她之前出来饮饮食食就受,想泡她就不接受,说她玩弄感情要她给分手费。
我在旁一直安慰她,但其实我根本完全帮不了她什么。
大概一个月后,嘉仪便退学了,并且搬了家。我也没有再跟她联络,心想事情已告一段落,谁知道我早已种下祸根,令自己万劫不复。
一天我如常放学返家,当经过楼下公园时,阿龙及三个飞仔截住我。我当时十分惊慌,阿龙冷冷对我说:「嘉仪依家在我间公寓,和我的事已经解决,不过她不信我会放过她,想叫你过去当面做个証人,和她一齐走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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